近年来,新三板市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,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数量有所增加,且违规情形趋于多元化、隐蔽化。在此背景下,为强化一线监管职能,统一监管尺度,形成工作合力,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《自律监管细则》。
据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介绍,《自律监管细则》制定工作是在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下统筹推进,将原《实施办法(试行)》更名,与同步发布实施的《复核细则》相同位阶。除此以外,还在以下方面做了调整完善:
首先,进一步丰富监管“工具箱”,新增加“要求公开更正”、“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考试”等自律监管措施。同时不再将“要求公司解释说明”、“要求中介机构核查”以及“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”等工作手段作为自律监管措施类型。
其次,完善监管对象范围。鉴于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规定了收购人的责任和义务,《破产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应当承担信息披露法律责任,此次修订将收购人和破产管理人纳入监管对象。
康达信湛江ISO9001认证咨询公司致力于卓越管理,更多ISO认证咨询业务:ISO9001认证咨询、ISO14001认证咨询、ISO45001认证咨询服务都可以联系我们!客服热线:18923324126